许多同学对高考志愿填报中的国防生选项充满兴趣,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相关政策,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部门、高校招生办公室、及相关的军区、军种、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的干部部等机构,依据最新的相关政策,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的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事项。
一、报考硕士生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者需为应届本科毕业的国防生。
2.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条件。
3.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的录取标准;或具备学校推荐免试的资格。
4. 报考的专业需符合军队的建设需求。
5. 建议优先选择军队院校、军队科研机构及本校的研究生项目,也可以申请与军队有合作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二、报考程序
1. 国防生在报名前需向驻校选培办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所报院校及专业,申请时间截止至本科三年级的7月20日。
2. 驻校选培办将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及实际表现等进行审核,在当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国防生信息报送至军区级干部部门。
3. 军区级干部部门会对选培办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9月底前给予审核意见。
4. 驻校选培办需及时告知申请者审批结果,未获批准者不得参与报考。
三、录取工作
1. 驻校选培办应支持招生单位做好研究生录取和入学后的复查工作。
2. 普通高校在复试前需对国防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核查,未经军方批准的申请不得进入复试和录取环节,且在录取过程中必须坚持原报考专业。
3. 对于意愿前往部队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国防生,驻校选培办可以与招生单位协商,经同意后可进行破格复试。
4. 在同等条件下,各招生单位应优先考虑国防生的录取。
四、在军队院校及研究单位攻读研究生
1. 普通高校应积极支持国防生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生项目,被录取的国防生需经过复查合格,按照规定完成入伍手续。
2. 国防生在攻读军队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学业期间,待遇和管理将按照相关政策实施。
五、攻读普通高校的研究生
1. 凡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国防生,其入学资格将被保留,需在军队服役1至2年后以军队干部身份返回学习。
2. 国防生在入伍期间,军方应确保其入学资格的有效性,若表现不佳以至于不宜继续担任军队干部,将根据权限,由所在单位告知高校,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国防生在以军队身份返校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管理及学费事宜,需遵循教育部与军队的相关规定。